天津市国营农场主要是在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逐步发展起来的。国营农场是由国家投资在国有土地上开垦荒地建立起来的国营企业,其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。国营农场、直属工业企业、中外合资企业、商业服务企业和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及其领导管理部,组成农垦系统。目前天津农垦系统的经营管理部门是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。
天津农垦已有千年历史。早期农垦主要是军队屯田、开荒种地,以备粮饷,后又增加民屯。因战争或疏于管理,屯田时断时续,规模也不大。
北宋淳化四年(993),河北缘边屯田使何承矩调集兵丁修渠筑堤,垦种水田,其中包括现在天津的西部、南部、静海等部分地区。
元朝至元十一年到至大三年(1274—1310),元政府先后在武清、宝抵、静海、直沽海口等地进行屯田。
明朝万历二十六年(1598),天津海防巡抚汪应蛟率官兵在海河两岸开荒,两年内在葛沽、白塘口一带垦田五千亩,十分之四为水田,亩收四五石。
清代时天津屯垦得到了较大发展。康熙四十三年(1704),天津总兵蓝理率兵在天津城南一带开垦荒地1.5亩,种植水稻成功,康熙帝赐名“蓝田”。同治五年(1866),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在军粮城一带开渠3道、分地成排,共56排,垦得水田5万亩,招民垦种,使海河东岸荒地得到开发。同治十年(1871),支隶总督李鸿章派准军提督周盛传率兵十八营进驻津南马厂练兵,修建马厂至新城大道,沿途设站。同治十三年,周盛传在新城附近督率士兵开渠设闸,按照南方水田设置开垦稻田。光绪元年(1875)周盛传留马队驻马厂,其余十四营移屯小站,督建营房,开挖自靳官屯经小站至大沽海口全长180里的马厂减河,引灌溉之水,历时六年,先后开垦稻田6万余亩,光绪二十年(1894),中日甲午战争爆发,驻军奉命开赴前线,所垦水田由政府接管。 清末,民族工业出现,屯田也由军屯、民屯逐渐向新式企业发展。光绪三十年(1904),曹嘉祥、郑翼之等七人集银54万两,创办天津福兴垦务有限公司,在天津、静海、沧州三县交界处购买荒地3万亩,从事种植、畜牧。
1917年,周学熙、朱启钤在宁河、茶淀一带购买土地4万余亩创办开源公司,改良碱地,种植水稻和杂粮。1935年该公司将土地委托给河北省棉产改进会经营,成为植棉基地。
1920年,天津开源垦殖公司创办,经营农垦、畜牧及土地抵当买卖。该公司有宁河后楼沽、军粮城、大兴南苑三个农场,土地近6万亩,设蒸汽抽水站排灌。 1926年4月改名为新开源垦殖公司。1937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天津后由华北垦业公司经营。
1937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天津后,为掠夺军粮,投入大量财力、物力收买民地和荒地,建立了136个使用电力机器灌溉的农场。日军在宁河县蓟运河西部强征民田5万亩开辟农场,从朝鲜招来4300名农民种植水稻作为军粮,当地群众称其为“高丽圈农场”。
1942年4月,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深入,为掠夺更多的军粮,在北平成立华北垦业股份有限公司。该公司除接收河北省棉产改进会原开源公司土地外,在蓟运河及滦河流域大量收买盐碱地进行垦殖。除小站营田由伪河北省政府小站农田局管理外,其他各中日民营农场均由该公司控制。该公司采用电力机械,增强了灌溉效能。
1945午9月日本投降后,国民政府接管了日伪时期的农场及其管理机构,虽作了几次调整,但农场规模没有扩大。
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,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各农场及其管理机构。同年4月1日,津沽区农垦局成立,统一管理天津各农场。是时,津沽区农垦局对其所属农场,大体分三类进行管理:一是农区农场,其土地和水利设施为国有,场方负责技术指导,发放种子、肥料、柴油等农贷,农民负担劳力和部分农具、肥料,组织农民垦种或合作垦殖;二是直营农场,规模较小,如军粮城试验场、天津农牧场等,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均为国有,工人为国家职工;三是由国家投资建电力扬水站,发展水利灌溉,向受益的农民收取一定的水利费。津沽区农垦局成立后,因政策对头,领导管理得当,群众积极性高涨,生产连年发展。l949年各农场在普遍遭受水灾的不利情况下,当年粮食总产量6000万斤,比上年同面积增产180万斤;当年旱田改水田和垦熟荒地兵3.4万亩,增产粮食380万斤,两项合计增产粮食560万斤。
l950年2月,中央农业部决定将津沽区农垦局更名为渤海农垦局,隶属中央农业部。当年该局粮食总产1.14亿斤,比上年增加5404万斤。1951年粮食总产1.2亿斤,比上年增长18%。
5O一60年代,为增加粮食和副食品生产,安置城市失业人员,国家投资在津郊陆续开荒建立国营农场。先后新建了双林农场、东郊农场、青光农场、塘沽农场、工农联盟农场、赵庄农场、汉沟农场、刘安庄农场。1965年底,全市共有10个国营农场,由天津市农林局领导和管理。
天津解放后,市国营农场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粮食和蔬菜、牛奶、水果、畜禽等副食品;安置了众多的城市失业人员;在采用先进的农牧业生产、管理技术、农业机械化等方面为农村起到了示范、带头作用;向农村提供了大批的优良种籽、优种畜禽,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生产的发展。
从50年代初开始,全国国营农场学习并采用前苏联国营农场的管理体制和办场模式,实行由国家主管部门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管理体制,即以行政管理为主,实行统一领导,分级管理。农场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所属国营农场的计划、生产、财务、投资、物资、产品、劳动工资、人员调动等。在生产经营上实行的是生产型、封闭型、单一经营农业的结构。这种领导管理体制,对国家集中人力、物力、财力和技术力量进行大规模的开荒建场,扩大再生产,曾起到积极作用。但随着经济的发展,这种领导管理体制越来越显得不适应,并日益严重地暴露出其种种弊端,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,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企业,使企业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附属物;集中过多,统得过死,农场及其所属生产单位没有经营自主权,缺乏经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;分配上吃“大锅饭”,挫伤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,经济发展缺乏内在的动力,从而导致国营农场经济效益低下,多年亏损。天津国营农场在1953一l978年的26年间,盈利534.23万元,亏损3574.23万元,盈亏相抵后净亏损3040万元,平均每年亏损116万元,成为国家的一个负担。
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,天津农垦也随之蓬勃发展。l979年2月,天津市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,归口市农村工作委员会领导,下辖企事业单位(包括农场)41个。根据农场地处大城市近郊、具有丰富的农畜产品资源的优势,确定了大力发展副食品生产和食品工业以及其它商品生产,为城市人民生活服务的生产经营方针。同时,根据中央、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改革、开放的方针政策,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。1983年8月,市委决定撤销市农场局,组建天津市农工商总公司,变单一发展农业为农工商综合经营,实行财务包干,简政放权,扩大企业自主权,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,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,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,彻底扭转了国营农场长期亏损的被动局面。 1979到1990年的12年间,全系统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15.5%的速度递增,实现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以21.7%的速度递增;累计盈利44323.75万元(包括分成工资),平均每年盈利369万元;上缴国家税金2.4亿元,新增固定资产2亿余元。1990年全系统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731元,比l978年的1775元增加7倍;人均创利润638元,比l978年的5.32元增加120倍。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,职工集中福利和生活条件也得到了较大改善。l990年全系统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为l829元,比1978年增加4倍。
1994年市体改委、农委批准组建农垦集团公司,当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达了授权统一经营集团国有资产的批复,以6月30日账面国有资产价值27886万元核定集团公司占用的资产总额,并作为考核依据。1997年4月,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组建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,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经营和管理,同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。1997年10月28日集团公司正式挂牌运营。2000年5月24日列入“天津市重点支持大型企业集团”至今,并依照津政发[2001]58号文精神,享受市政府规定的投资审批权、股票上市、兼并重组、所得税返还、土地出让、技术改造、生产要素指标、进出口配额等扶持政策。2004年6月天津市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天津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天津农垦集团实行委托监管。
经过50多年的发展,天津农垦已成为以农、林、牧、渔的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经营为主体,具有农、工、商、运、交、建、对外贸易等多种综合功能的企业集团,并培育了奶业(奶牛育种、饲养及海河牌奶制品生产)、葡萄酒业(王朝、天宫、夏宫葡萄酒)、精品农业(地热养殖、草坪)、房地产业(津垦房地产开发)、商贸服务业(出租车服务业、加油服务业、写字楼服务业)等主导产业板块。截止2004年,天津农垦集团资产总值43.6亿元,有土地13.9万亩,其中耕地4.76万亩,直属单位34个,生产经营单位118家,职工7122人。2004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6.41亿元,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.66亿元,实现利润总额2.28亿元。
